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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型病毒潜伏期具有传染性,目前疫情进入比较严重复杂时期,1月27日上午,我院党组向全体干警下发通知,进一步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工作。
通知要求:
坚持落实市院下发的疫情“零报告”制度,明确要求各内设机构每天上午10:00、下午3:30点前报送情况,有事报进展,无事报平安。
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信息线索日常查控、登记报告等工作。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限制活动,在工作岗位和外出时自觉佩戴口罩。
做好自身和家人的措施防控,自身或家人有发烧、咳嗽、气促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及时到疫情防控点医院就医,并及时报告本单位。
做好办公区域和宿舍院等场所的管控,落实相关场所卫生管理及消毒工作。
依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做好在押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疫情防控工作。
依法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造谣惑众、诈骗、扰乱市场秩序、聚众滋事等犯罪行为。
加强宣传引导,运用“莒南检察”公众号、官方微博等新媒体平台春节期间“不打烊”,持续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传递正能量。
不信谣传谣,不转发未经官方证实的关于新型肺炎的信息、视频、图片等。
自疫情防控战打响以来,莒南县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行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和落实上级部署要求;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其他院领导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每天三名院党组成员在岗值班;建立健全防护措施,从加强宣传引导、压实工作责任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确保以最严的措施、最严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