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简介:
刘纯梅,女,1987年06月出生,2013年11月到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在侦查监督科工作至今,现为侦查监督科检察官助理。从事检察工作以来,该同志一直奋战在办案一线,有较强的工作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上高标准、严要求,严惩了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暴力犯罪及经济犯罪,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所获荣誉:
2014年十佳检察干警
2015年莒南县优秀共青团员
2016年全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
主要事迹:
入院以来,立足本职,认真努力完成所在岗位工作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办理了马维学等八人寻衅滋事案、王晓丽等六人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朱孟法等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等一些列有重大影响力的案件。
被聘为临沂市农业学校的法制辅导教师,定期到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