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度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2-02-02 09:48:12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5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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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224日在莒南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莒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苏波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莒南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2008年以来检察工作的基本情况,以及未来5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委员和列席的同志提出意见。

200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支持下,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检察职责,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不断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提升法律监督能力和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和明显进步

一、立足执法办案,服务大局和服务中心工作有新成效

——积极推进平安建设,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首要任务,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2008年以来,共批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520,起诉2570,同比分别增长34.8%67.4%。批捕严重暴力犯罪、“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775人,有力维护了我县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其间,与政法其他部门密切配合,先后打掉了马绿家等两个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有力震慑了犯罪,维护了一方平安。2010年以来,为根本解决我县个别乡镇由于制造烟花爆竹而导致爆炸事故频发的老大难问题,我们同政法其他部门向县委县政府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四条建议,起草了《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物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标准》,并在工作中统一步调、认真落实,取得了理想的效果,从根本上杜绝了类似恶性事故的发生。

——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努力优化干事创业的发展环境。我们始终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价值追求,工作中坚持服务为体办案为用,坚持预防为本惩治为标,坚持保护为主打击为次。我们先后制定了《关于保障和促进全县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服务和保障“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的意见》和《在基层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中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意见》,并积极贯彻实施。依法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19集中查办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工程承揽、资金审核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10件,深入推进了治理商业贿赂、工程建设和国土资源管理等领域专项治理工作。在服务和保障新农村建设中积极开展涉农检察工作,从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等重点环节入手,先后在民政、计生、卫生等系统查办涉农职务犯罪案件20件,为集体和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正确处理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坚持执法想到稳定,办案考虑发展。通过正确区分法律政策界限,帮助8家企业走出了困境。依法对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态度较好的15名机关干部和医疗机构业务骨干作了妥善处理,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努力净化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把打击重点放在党委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影响发展稳定的职务犯罪大案要案上,2008年以来共立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6977人,先后立查县城管局原局长孙安平贪污受贿50余万元案、县交通局原局长尹德玉贪污受贿34万元案、县医院原院长纪维华夫妇贪污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近千万元案、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原委员李忠余贪污受贿30余万元案、十字路街道大成居委原党总支书记潘欣建贪污、受贿、挪用公款235万元案等。所办案件中,一审被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36人,10年以上有期徒刑18人。重打击的同时更加重视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主动深入鸡龙河防洪生态工程等重点建设项目开展专项预防,确保了政府投资安全和项目建设依法有序进行。先后在国土局、邮政储蓄银行等单位举办预防职务犯罪和法制教育培训班86期,开展警示教育119场次,提供预防咨询和行贿档案查询1075次,配合有关部门对重大工程建设招投标、物资采购、资金拨付、质量验收等环节现场监督165次,积极向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提出检察建议86件。建成了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展室,并被县纪委命名为县廉政教育基地,先后有4500人次接受了警示教育。重视对“村官”的职务犯罪预防,在四个乡镇检察室全部设立了法制教育室,开办法制讲堂,拓宽预防覆盖面,促进了职务犯罪源头治理工作的开展。

——全面加强法律监督,努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加强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立案54件,监督撤案121件,追捕追诉244人,追捕追诉的案件中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32人。加强刑事审判监督,抗诉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裁定并成功改判7件。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共依法 监督纠正刑罚执行、监管活动中的各种违法情形240人次,建议对12名监外执行罪犯收监执行原判刑罚,避免了脱逃、脱管、超期羁押、侵犯人权等问题的发生,维护了监管秩序和被监管人员的合法权利。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55件,法院经再审已改变50件,有力维护了司法公正,捍卫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二、创新群众工作,服务和保障民生工作有新发展

——注重搭建群众工作平台,拓宽联系服务群众领域。成立了群众诉求服务中心,创建了民生检察联络室,开通了民生检察服务热线,在全县范围选聘了49名民生检察联络员,完善了听民声、知民意的立体网络渠道和服务群众的平台。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25件次,组织检察长接访172次,开展下访巡访71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304件次。借助该平台解决突发事件10余件,解救被拐卖的儿童3名。

——注重实行人性化执法,着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在办理轻微刑事案件中,积极推行“刑事和解”机制,不捕不诉354人,化解矛盾纠纷132。在处理王秀香交通肇事上访案件中,我院在县委政法委的正确领导和县政法几家以及财政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克服种种困难,圆满解决了这起历时7年的上访老案,并在“下基层、转作风、促发展”活动中,将其确定为长期帮扶对象,成立专门的帮扶小组,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王秀香向省市县多位领导寄去感谢信,省检察院国家森检察长等领导欣然批示,给予表扬。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有效服务和促进民生。制定了《关于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实施意见(试行)》,围绕五个重点领域,关注三类重点群体,延伸执法办案职能,拓宽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工作领域。针对青少年犯罪日益增多的问题,我们在全市探索成立了首个未成年人侦查监督办案工作室,在互联网上建立了“莒南县青少年维权网”,聘请了5名心理咨询师提供免费咨询,全力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及帮教工作;拓展“阳光鉴定”咨询服务。针对司法鉴定过程不透明、鉴定结论冲突、群众咨询无门等现象,我院自主研发了“阳光鉴定咨询网”,为群众答疑解惑,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等领导的充分肯定,省检察院将该网升级为“山东省检察机关阳光鉴定咨询网”,在全省范围内共享共用;首创性设立驻卫生系统民生检察联络室,有效监管新农合资金的使用,查处医务人员不规范使用药物15件次帮助化解医患矛盾纠纷16起。根据张务锋市长的批示,该做法已经在全市推广;针对日益突出的食品安全问题,我们成立了打击制售“地沟油”等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专门机构,依法严厉惩处制售“地沟油”等涉及食品安全的各类犯罪活动,以及背后的监管失职犯罪,并已于近日立查两起食品监管渎职犯罪案件。

三、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检察机关执法公信力有新提高

――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积极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主动接受人大和人大代表的评议,对“两会”期间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整理,逐条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向县人大常委会或代表汇报整改结果。重视和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通过邀请视察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登门问计等方式,广泛征求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对征得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整改,及时回复。

――高度重视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加强与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通报检察工作情况,征求意见建议。重视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建立涉检舆情收集和研判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扎实开展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组织人民监督员对14件拟撤销案件、2件不服逮捕决定的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监督,均同意我院原处理意见。通过深化检务公开,每年两次组织“检察开放日”活动和举办新闻发布会,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自觉主动接受监督。

——切实强化自身监督。成立案管中心,全面实行网上办案,深入推进案件集中管理工作,实现了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动态管理和实时监督;深入推进规范化建设,将2011年确定为“规范化建设年”,集中开展制度建设专项活动,使各项工作迅速走上规范化轨道,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机制;重视拓宽干警的监督渠道,2010年以来,我们坚持每年两次征求干警意见,主动接受干警的监督,取得了良好效果;重视发挥检务督察和纪检监察的作用,2008年以来,除不断强化日常检务督察工作外,还开展禁酒令执行情况、办案安全、车辆使用、强制措施适用等专项检务督察活动109次。

四、狠抓“软实力”提升,检察队伍建设有新进步

——深化思想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组织干警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结合学习实践沂蒙精神,深化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政法核心价值观和检察职业道德的学习,牢固树立“六观”,并逐步形成了“良知、敬畏、创造、奉献”为内容的莒南检察核心价值观,内化为广大干警引领自己执法办案和工作生活的内心法则。

——深化教育培训和执法能力建设。灵活运用以考促学、岗位培训和“检察官教检察官”三种手段,以党组成员、业务骨干和青年干警三个群体为教育培训重点,积极组织开展“二对一”、“师带徒”和案例讲评等教育培训活动。组织“检察官教检察官”活动40余次,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50余次。组织干警走出去,到省市内外的优秀检察院、全国模范检察院参观学习,取长补短,开阔眼界,不断提升队伍的“软实力”。

——深化廉政建设,促进廉洁从检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同时,积极开展“家庭助廉”、“短信醒廉”等活动,探索对不同岗位的干警实施“廉政分类管理”,增强廉政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效促进了队伍的公正廉洁执法。

—深化以人为本理念,提高队伍管理档次。着力打造“人本检察”品牌,探索和顺应检察队伍管理的内在规律,将“以人为本”的理念融入日常管理和执法办案中,提升了内部管理的水准和档次,干警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队伍的凝聚力和执法办案水平有了显著提升,推动了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近年来,我院先后被市委市政府表彰为“平安临沂建设先进单位”、“群众满意的县区部门”,被省委政法委评为“全省政法系统先进基层单位”,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先后有22个部门和32名个人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得到了领导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各位代表,些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得益于县政府、县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人员,向各位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尽管我们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一些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纠正。二是检察队伍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理念和方式、法律监督能力以及群众工作能力还不能很好地适应形势发展的新要求和新期待。三是一些制约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机制性问题尚未从根本上解决,基础工作仍需加强,历史欠账的包袱仍然十分沉重。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予以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未来五年,是我县政治、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关键阶段,新的形势对检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我院未来五年检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着力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为实现“十二五”时期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此,我们将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科学发展,依法保障和促进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二是更加注重执法为民,大力加强和改进群众工作。

三是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推进三项重点工作。

四是更加注重促进反腐倡廉建设,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五是更加注重维护司法公正廉洁,进一步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

六是更加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各位代表,今后五年,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我们决心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狠抓落实,为建设富强文明和谐美丽幸福的新莒南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县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222